第三章 财产所有权法律制度

2025-07-31 10:03  

一、填空题

1、民事法律关系   出发点   归属      2、物权  所有制      3、使用    4、非法   人民法院      5、处置  事实  法律      6、全体共有人   7、非法的     8、占有  使用  收益  处分     9、所有权人      10、控制  实际  法律       11、人们   所有权       12、经济利益  天然  法定

二、单项选择题

1、C      2、B       3、D       4、D       5、D       6、A       7、C      8、B       9、B      10、C   

三、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CD         3、BCD            4、AD            5、ABC         6、BC        7、ABCD       8、ABCD          9、BCD          10、ABC 

四、判断正误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五、简答题

1.两个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对同一财产享有的所有权为共有权。财产共有权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例如:三个农民分别出资2万元、3万元、4万元,买了一台汽车搞运输。三人按照2:3:4的份额,分配赢利、承担亏损。

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例如:李某和王某是夫妻关系,没有特别约定的话,结婚后的财产为双方共同共有财产,双方不分份额、共同享有权利和平等地承担责任。

2.财产所有权包括四项权能: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A、占有权是所有人对其财产的实际控制权。例如:一件衣服锁在箱子里。

B、使用权是指对财产的有效利用的权利。例如:用汽车运输货物。

C、收益权是指通过财产的利用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例如,用汽车运输货物而得到运费。

D、处分权是指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置的权利。例如:将自己的摩托车卖与他人。

3.原始取得,是指财产所有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依靠原所有人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它的取得方式包括:生产、孳息、没收、添附等方式。

继受取得是指所有人通过合法途径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财产所有权。它的取得方式包括:通过转让财产、继承或接受遗赠或其他合法原因取得。

4.合法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方式及原因是:

(1)合法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方式是:

A、原始取得;

B、继受取得。

(2)合法取得财产所有权的原因有:

A、原始取得的原因是:生产、孳息、没收、添附 、无猪财产、所有人不明白的财产。

B、继受取得的原因是:转让、继承或者接受遗赠、其他合法的原因。

5.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财产所有权具有以下特征:

A、财产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所有人;

B、财产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四项权能;

C、财产所有权表现为对有形的“物”的权利,不包括无形财产所有权;

D、财产所有权具有独占性。

6.物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物权在整个法律制度中,具有核心性。物权关系是最基本的民事法律关系,是所有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出发点和归属。在宪法、民法、刑法中,都会涉及所有权、物权制度,所以所有权具有核心性,是整个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础。

(2)物权的支配性。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且无须借助他人行为就能行使自己权利或实现自己权利的一种民事权利。

(3)物权是直接支配特定的、独立的物的权利,是不依赖于义务人义务的履行而实现的权利。

六、案例分析

案例(一)

首先,农民许老汉把一头误认为得了传染病、即将病死的牛抛弃,就失去了所有权,该牛属于无主财产。其次,既然该牛属于无主财产,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无主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林某和许老汉都没有所有权,许老汉无权向林某索要,林某也无权继续饲养该牛,应当由有关部门将牛依法拍卖,价款上缴国家。最后,林某对拾得的牛精心饲养了半年多,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和费用,因而林某销售牛奶所得收入应属善意取得,应予以保护仍归林某所有。

案例(二)

(1)王某无权要求李某返还相机。因为李某通过合法的物权转移途径,合法地拥有该照相机的所有权。

(2)王某将照相机遗失后未能如期认领,丧失所有权;张某通过竞拍获得所有权;李某受 赠获得所有权。 赠获得所有权。

案例(三)

甲的决定没有法律根据。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4000元、5000元、6000元在村里开办了一个小吃部。约定三人共同经营,平均分红,因此,该小吃部属于三人的按份共有财产。按份共有人在共有关系存在期间,有权转让其份额。甲被征兵入伍,允许将自己的财产份额转让出去。法律规定,共有人出售起份额,应当告知其他共有人,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丙与丁对甲的财产份额给出的价格一样,条件相同,所以,甲的财产份额应当转让于丙,不能转让于丁,因为丙有优先购买权。故甲的决定没有法律根据。

(案例四)

张某应当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房屋所有权。首先,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房屋的财产所有权,将房屋执照恢复为自己的姓名;其次,可以请求李某将房屋恢复原状;再次,可以要求李某赔偿损失;最后,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将房屋收回或者另行委托他人看管。

案例(五)

杜某应当交出赃物。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赃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占有制度。无论第三人知道还是不知道该物是赃物,都不能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更何况杜某购买赃物时,应当知道十几岁的学生不应该拥有出卖的钢材、水泥,并且销售价格偏低。所以杜某应当交出赃物,向所有权人返还原物。

至于其它责任另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