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内资企业法律制度

2025-07-31 10:00  

一、填空题

1、全部财产   无限连带       2、转产  停产整顿  解散  破产       3、派生分立  新设分立        4、没有约束力        5、无限  连带无限、有限     6、自愿       法定    7、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  8、经济  基本单位      9、平均      10、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11、承担连带责任     12、两个   合伙协议  13、利润     14、无限责任     15、国有企业   事业单位

二、单项选择题

1、C     2、B      3、C       4、B       5、C       6、C     

7、D     8、C     9、A     10、C    11、A     12、A     

三、多项选择题

1、ABC      2、ABC       3、ABCD      4、ABCD       5、BCD        

6、ABC         7、BCD      8、ABC      9、ABC      10、ABC     

四、判断正误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五  简答题

1.全民所有制企业设立的条件有:

(1)      产品为社会所需要;

(2)      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的必要条件;

(3)      有自己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4)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

(5)      有自己的组织机构;

(6)      有明确的经营范围;

(7)      法律发、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1)合伙企业是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没,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赢利性经济组织。

(2)合伙企业有如下法律特征:

A、合伙企业由两人以上组成;

B、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经营活动的依据;

C、企业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

D、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1)        有两个以上依法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组成;

(2)        合伙人之间要订立书面合伙协议;

(3)        有各合伙人实际缴纳的出资;

(4)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        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4.(1)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实体。

(2)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是:

A、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

B、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C、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

D、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5.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和终止的原因有:

(1)          转产:保证产品符合社会需要,实现利润最大化;

(2)          停产整顿:有自行申请和被政府责令停产整顿两种情况,停产整顿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3)          合并:有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两种情况,企业合并后,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存续的企业承担;

(4)          分立:企业的分立有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情况,企业的分立,其债权债务不消失:  

(5)          解散:企业的解散须由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且要进行清算;

(6)          破产: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达到法定的破产界限的应当依法宣告破产,并且要进行破产清算。

6.定义:全民所有制企业是由政府出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国有独资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规定,由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区别:1.涵义不同—全民所有制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在内的一切形式的国有企业,例如:由不同国有企业共同出资组成的股权式国有企业;2.法律依据不同—全民所有制企业遵循的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遵循的是《公司法》;3.治理结构不同—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的是厂长、经理负责制,由政府直接管理,国有独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政府确定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4.管理关系不同—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政府任命制,国有独资公司实行董事会聘任制。

全民所有制企业一般泛指实行公司制改制前的国有企业。

六、案例分析

案例(一)

(1)甲对该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当承担偿还责任。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退伙人对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甲对该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2)丁认为在他入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他不承担任何责任。该主张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他入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他应当承担清偿责任。

(3)乙、丙同意按照合伙协议确定的比例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超过合伙协议确定的比例部分拒不承担责任。其说法是不合法的。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的分担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任何一个合伙人都有清偿合伙企业全部债务的义务即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二)

(1)甲对超过企业资产部分的债务要承担偿还责任。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当以自己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

(2)甲如果用个人财产偿还债务,其个人财产是7万元。因为,甲的个人财产是10万元,但是,用来偿还债务的个人财产是指除去个人生活必需品的可执行的个人财产部分,而不是全部的个人财产。

(3)按照法律的规定,甲进行债务的清偿。应当是:先以其企业5万元的财产用来偿还债务。然后,用其个人财产7万元用来偿还债务。余下的2万元债务在5年内承担持续清偿责任。

案例(三)

(1)按照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厂长的产生方式有两种。采取哪种方式由政府主管部门决定。因此政府主管部门决定并实施了向企业委派厂长,是合法的。

(2)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的。因为,政府主管部门决定并实施了向企业委派厂长,这是政府的法定职权。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无权罢免政府委派的厂长。它只有权罢免由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依法选举的厂长。政府主管部门向企业委派厂长的罢免权属于政府。同时,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无权选举厂长

案例(四)

服装厂厂长的说法是不完全正确的。企业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是违法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政府免去该厂长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根据《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的有关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选举或者招聘本企业的厂长,城镇集体企业的厂长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由职工(代表)大会罢免或者解聘。因此,服装厂厂长应该由该厂职工(代表)大会罢免或者解聘,政府主管部门无权罢免。

职工大会的意见是正确的。根据《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的有关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选举或者招聘本企业的厂长,城镇集体企业的厂长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由职工(代表)大会罢免或者解聘。政府主管部门无权罢免和委任服装厂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