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外商投资法律制度

2025-07-31 09:58  

一、填空题

1、 私人  2、中国法律  3、外国投资者  4、政府投资、  间接投资 5、中国国籍  6、国际上7、2020年1月1日   8、  协调经济运行  9、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10、禁区   11、征收   12、准入负面清单 

二、单项选择题

1、A 2、D 3、B 4、C 5、C 6、A 7、C 8、A 

三、多项选择题

1ABD 2、ABC 3、ACD  4、ABC  5、ACD 6、ABD  7、AB  8、ABD

四、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五、简答题

1.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与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的企业。

2.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国投资者为必备投资主体。即投资主体必须包括或全部是外国投资者,投资资金来自我国境外。

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是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企业。若我国企业和外方共同出资,设立在国外的企业,则不在此例。

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国投资者在我国的私人直接投资,既不是政府投资,也不是间接投资,而是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公民个人直接经营企业的投资活动。

外商投资企业是依据我国有关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设立的企业,而不是依据外国法律所设立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必须经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政府机关审查批准,并到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是具有中国国籍的企业,只能受中国法律管辖,而不能受外国法律管辖。 

3.外商投资法有三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参照国际惯例原则。

4.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指政府规定哪些经济领域不开放,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许可。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

以上两种形式的结合称为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5.国家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不实行征收。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

国家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家鼓励在外商投资过程中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技术合作的条件由投资各方遵循公平原则平等协商确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国家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及时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其投资者反映的问题,协调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以及其他的相关保护措施。

6.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投资活动,限期处分股份、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报送投资信息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信用信息系统。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或者泄露、非法向他人提供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